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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2017年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4/27 来源:本站 浏览:次 字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2017年工作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视频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全面发动、积极推进,全面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加强日常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各地上报、日常了解掌握和督导检查等情况,认真总结分析研判。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

    一是党政领导重视。各地安委会办公室专门向本地党委政府负责人汇报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治理工作部署,提请政府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发动各级、各行业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贵州、福建、河北、湖南等地党政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切实抓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电气火灾隐患,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政府分别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安全监管、消防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二是全面部署推进。全国31个省(区、市)各级政府或安委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逐级建立责任体系,将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层层传递压力,落实责任。海南、云南以省政府名义、其余29个省(区、市)以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印发方案,明确治理范围、治理重点、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教育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等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大力推动本系统治理工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均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推进电气火灾治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工作总结。三是部门协同推动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原则,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北京建立“工作总结推进会和工作情况通报、工作成绩简报、督查信息快报”机制,提升各区、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海南省政府政务督查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督导均将电气火灾防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共同推动部门协同治理工作。各地县级政府作为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组织各有关行业部门,定期分析研判、会议协商、督导检查、信息互通、集中调度、联合执法,形成了综合治理合力。 

二、狠抓电器产品生产环节监管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各地质监部门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劣质电器产品流入市场。北京、重庆、陕西等地出动检查组抽查电器产品生产企业,逐一核实CCC及其他质量认证管理资质,加强对电器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山西、上海、青海等地加大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检查抽查力度;广东制定《广东省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辽宁、河南等地组织集中约谈全省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负责人;浙江、江西、四川等地组织全省范围内的家用电器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开展专项检查。三是整治效果明显。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检查电器产品生产企业9711家,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企业814家,关停取缔81家,立案处理542件,扣押不合格电器产品4.9万余件,销毁2.9万余件。 

三、加强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监管

    一是高位部署督查。北京、黑龙江、安徽等地工商部门组织人员调查研究本地电器产品流通市场基本情况,组成由部门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电器产品销售企业、门店、仓库等场所开展专项检查。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各地工商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吉林、山东、陕西等地集中检查电器产品批发市场;江苏采取定向集中抽检和机动分散抽检相结合的方式抽检实体店和网络销售平台;湖北组织开展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电器产品“红盾质量维权行动”;贵州集中整治灯具、电线等家用电器产品销售门店;河南、广东、广西等地工商部门联合多部门共同执法,集中开展电动车产品专项治理。三是整治效果明显。截至2017年底,各地工商部门共检查电器产品销售市场、仓库、门店、网络销售网点18万余家,查处违法违规销售单位3400余家,关停取缔160家,扣押不合格电器产品3.7万余件,销毁1.2万余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89件,罚款1359万余元。四、推动电器产品使用领域综合治理

    一是政府推动。上海、重庆、四川等地政府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投入资金安装公用智能电动车充电系统、智慧用电设备;集中改造养老机构、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村寨等重点区域电气线路。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对13万余栋公共和民用建筑、4.2万个村寨的电气线路进行改造,累计改造线路6000多万米,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0万余套。二是公安消防加强执法与指导。公安消防机构加强电气使用领域的执法检查,并发动街道社区、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截至2017年底,公安消防机构共查处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问题46万余处,指导、督促单位、社区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问题77万余处。三是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加强使用领域综合治理。天津、内蒙古、吉林、湖北等地电力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安全等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投入大量资金升级改造供电线路、变电站、电表等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浙江、甘肃、宁夏等地教育部门发动本地区所有的学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北京市教育部门利用放假前、开学后组织开展电气安全教育培训,结合消防安全进军训、开学消防第一课等活动,全面普及用电安全常识;辽宁、云南、新疆等地卫计部门联合教育、安全监管、民政、旅游等部门组织对行业监管单位用电管理不规范、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贵州省民政部门投入1亿元专项经费用于所有乡镇敬老院消防设施及电气线路安全改造,已完成改造794家。截至2017年底,各地相关部门共查处电气安全隐患问题24万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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